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医院试行的基础上,自4月10日起,我省将调整6周岁及以下儿童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据悉,在6周岁及以下儿童中,一般检查治疗类项目32项和临床各系统诊疗类项目49项价格加收30%,经血管介入诊疗类项目22项价格加收10%。各医疗机构根据价格政策分级执行,对于《关于开展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字〔〕41号)试行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3个项目,医院继续执行试行项目价格,试行价格暂不调整。来源: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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