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舞阳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把往寨河、黄琴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舞阳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把往寨河、黄琴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舞阳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登记单元,以风景名胜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把往寨河、黄琴河登记单元,以河道管理范围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马溪乡、白垛乡、牛大场镇、杨柳塘镇、甘溪乡、城关镇、双井镇等7个乡镇(采用三调行政区划)。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施秉县自然资源局
年10月29日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陈化勇
编辑潘成婷
编审向天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