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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夯实法治宣传舆论基础,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管理秩序、经济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年4月26日,施秉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会上,佘敏同志介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年12月24日通过,自年5月1日起施行,共分九章,并带领大家着重学习了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法律责任等。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使我国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制度实现了系统化、科学化,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打击、防范、治理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正式形成,不仅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而且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

会议要求,一是要抓好全员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确保学习全覆盖,引导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规避违法犯罪风险。二是要抓好广泛宣传,借助普法宣传日、宣传活动等重要节点,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要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迅速行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把宣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

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增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坚决支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意识,以身作则、学以致用,坚持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坚持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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