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开发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葛飞涉嫌受贿一案,由施秉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施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葛飞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作者:罗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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