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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贵州凯里违法用地再调查,律师侵占基

目前,贵州省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以下简称“凯里环北高速”)项目“违法用地事件”仍在发酵。回应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采访时,凯里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徐业海表示,项目用地未批先建查处问题8月底可完成。

“无论如何,占用耕地以及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都属于违法行为。”北京市英格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飞称,取得施工许可证最重要的前置条件是,取得用地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如果项目非法占用农地将无法取得上述两项审批。

今年7月底,记者从贵州省凯里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开工近3年的凯里环北高速项目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另据调查数据显示,项目还涉嫌违法用地.57亩,其中基本农田.28亩。

对于上述项目仍没有合法用地手续,涉嫌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被当地自然资源局移交公安机关,以及实际开工时间早于项目环评批复时间等情况,记者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和其下属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电十四局”)发出了采访函,但截至记者发稿,上述问题并未得到直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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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本报记者朱军平吴起龙)

01

“属典型的未批先建项目”

年7月下旬,《中国能源报》接到有关“贵州凯里违法用地项目逼停合法矿权资产”的爆料消息,随后记者赴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进行现场调查采访,期间发现中电建黔东南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项目公司”)建设运营的凯里环北高速项目除压覆合法矿权资产外,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存在大量违法用地等事实。

▲凯里环北高速K35-K37段远眺。吴起龙/摄

公开资料显示,凯里环北高速项目由主线和支线组成,主线起于三棵树,起点与沪昆高速相接,途径九寨、翁稍、虎庄、万潮、炉山、凤山镇(福泉市)等地,止于福泉市马场坪,终点与瓮马高速相接,主线长58.公里;支线起于炉山,经碧波等地,止于麻江县隆昌,终点与沪昆高速相接,支线长14.公里,路线全长71.公里。

记者注意到,多彩贵州网曾报道,“在项目沿线各级政府、交通等各部门及项目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年10月30日上午,凯里环北高速正式开工建设。”

不过,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公示时间为年11月,批复时间为年12月7日,凯里环北高速实际开工时间明显早于环评获批复时间。

“在取得环评批复前就开始施工,确实属于非常典型的未批先建行为。”徐飞表示,环评批复是建设项目施工的前置条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不仅如此,按交通部规定,准予施工许可项目的条件之一是建设用地(或单体控制性工程用地)已获批准,且土地预审意见不能代替建设用地批复;另按《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申领施工许可证,首先也应满足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那么,若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可以办理施工许可证吗?

对此,徐飞分析表示,取得施工许可证最重要的前置条件就是取得用地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如果项目非法占用农地将无法取得上述两项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该项目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项目根本就没有取得任何审批,也没有施工许可证。另一种情况是项目获得了合法的用地和规划审批,并取得了施工许可证,但在实施过程中超出审批范围。”徐飞如是说,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占用耕地以及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肯定都属于违法行为。

▲凯里环北高速施工现场。吴起龙/摄

面对记者提出的“项目是否属未批先建,以及是否获得了施工许可”等问题,中国水电十四局间接回应称,凯里环北高速项目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贵州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年开工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对加快黔中经济建设、支撑凯里-麻江-福泉同城化和新型工业化发展,完善全省高速路网络,促进凯里市过境交通流转换和城区间衔接更加便捷高效,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有重大意义。

02

侵占基本农田应责令停工

实际上,记者已从凯里市自然资源局获得了凯里环北高速项目的有关图表信息,及其违法占地调查结果。

数据显示,凯里环北高速项目占地约亩,其中占用耕地约亩,占用基本农田亩,且截至7月底项目仍属于“未报件”,即没有合法用地手续。

而自然资源部年5月通过遥感卫星发现该项目涉嫌违法用地责令地方查证的结果为,项目道路正式被提取的50个卫星片图斑均为违法占地,总面积为.28亩,其中不符合该规划的面积为.57亩,包含基本农田.28亩。

对于有关项目土地手续和违法用地的事实,中国水电十四局对记者表示,其一直在推进项目用地手续的办理,并配合相关部门对违法用地进行处理。

与此同时,中国水电十四局还强调,“土地报件无法上报更多是受当地政府影响,如占补平衡指标落实、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不一致及压矿问题等。”

不过《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徐飞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解释称,永久基本农田是国家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制度,经过国家划定的基本耕地受法律保护,一旦划定为基本农田,任何人不得变更用途;不得不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

“侵占基本农田,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立即责令停工,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进行处罚。”徐飞补充说。

《土地管理法》还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事实上,侵占农田,除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应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实,早在年6月24日,凯里市自然资源局已将中电建项目公司涉嫌违法占地的案件移交给了凯里市公安局,只是原本该移交案件相关调查证据的,实际却仅移交了涉嫌违法占地的案件线索。

至于为何只是移交了涉嫌违法占地的案件线索,凯里市自然资源局一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称“其间关系太过复杂”。

▲疫情期间罗强州长率部在凯里环北高速施工现场调研。来源:中国水电十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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