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时代妇幼保健临床工作需要,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施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7名,具体职位如下:
(一)临床医学专业6名;
(二)护理专业6名;
(三)检验专业1名;
(四)影像专业1名;
(五)助产专业2名;
(六)妇幼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护理专业要求取得护士资格证或通过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年龄18--35周岁,临床专业有执业助理资格的放宽至40岁;护理专业身高cm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妇幼健康事业,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身体患不能从事妇幼医疗保健工作疾病、曾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受过邢事处罚人员不能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年3月26日至4月6日(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施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5楼)。
(三)资格审查:有效期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理专业要求得护士资格证或通过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份)1寸照片2张。
(四)考试项目、时间、地点
1.考试项目:①所学专业基础知识;②面试。
2.考试时间:年4月7日上午9:00-10:00理论考试,下午14:00-18:00面试。
3.考试地点:施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五)录取方式
1.考试总成绩为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根据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经考试考核后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中心招聘工作小组组织进行,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对象。
(七)聘用: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合格者,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管理
(一)工作时间和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施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二)工资报酬: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施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施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绩效分配方案》执行。
(三)社会保险:聘用人员与单位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比例分别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金,缴费时限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办理。
(四)聘用人员住宿自理。
未尽事宜由施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事科负责解释。
张老师-
重磅招聘
图/文by刘海一
编辑by刘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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