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施秉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召开,会议任命陈秋月同志为施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并决定陈秋月同志为施秉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会上,陈秋月同志首先介绍了自己的基本情况及工作经历,并表示十分感谢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以及各位领导的关心和厚爱。作为年轻干部,初到施秉任职,有很多经验上的不足,但一定会付出更多的精力和努力,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指导下,竭尽全力,团结带领全院干警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全力以赴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对于今后的工作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立足布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中心大局,扎实开展好司法工作。
二是认真做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诚实做人,维护好班子团结,以党建带队建,激发干警的斗志,做到公正、廉洁、高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干净为官,不断践行担当实干。始终保持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托底,不图虚名、不务虚功。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体祥为陈秋月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最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原标题:《陈秋月同志任施秉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