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记者从黔东南州施秉县有关部门获悉,近日,施秉县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龙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一年。
据介绍,年6月下旬至7月初,被告人龙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情况下,提供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在网上自己操作分别为他人转账,涉及全国5起诈骗案,为他人转账元,被告人龙某某违法所得元。
年12月13日,施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龙某某一案。
施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他人提供银行卡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龙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被告人龙某某非法所得元,予以继续追缴。宣判后龙某某表示服从判决未上诉,并已主动缴纳罚金。
法官提醒: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网络及网络技术为主的犯罪也呈多样化趋势,全国“帮信罪”案件逐渐增多,要提高防范意识,注意个人信息安全,切莫贪图小惠小利,心存侥幸,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