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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规范廉政体检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你单位关于雷xx同志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意见的函已收悉。经查,近三年来,均未收到雷xx同志廉洁自律方面的相关反映……”这是施秉县纪委监委出具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第一道关口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施秉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主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审查关、回复关,累计审查回复党员干部和党风廉政情况人次,有效减少了干部“带病提拔”“带伤评优”现象。

县纪委监委收到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迅速启动审查工作流程,由县纪委监委干部室统筹负责,分送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及各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围绕围绕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受处分情况、问责处理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要求相关室负责人逐一签字,确保回复意见的严肃性、准确性、规范性。

“廉政体检”结束后,县纪委干部室对各部门审查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谨出具廉政意见复函,报请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及时、准确回复廉政审查结果。同时,在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回复工作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查和回复,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隐瞒或夸大事实,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廉政审查是对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这既是对组织负责,更是对干部负责。”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坚持做到程序周密、工作规范,通过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一“廉政体检”关,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积极构建全县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来源 施秉县纪委县监委

编辑 杨    静

编审 舒忠义

核发 向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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