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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文化执法部门通报查处一批侵犯未

近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通报,今年以来,当地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扎实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

案例一

施秉县某书屋发行非法出版物案。

年2月,执法人员对该书屋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书屋正在售卖的《查理九世》系列图书为非法出版物,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法部门对该书屋作出没收非法出版物12本、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麻江县某超市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年5月,执法人员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某超市在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执法部门对其作出没收出版物本和违法所得、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黎平县某量贩式酒吧接纳未成年人案。

年4月,黎平县公安局和文旅局联合检查组对某酒吧进行检查时,发现一间包房内有1名未成年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三穗县某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

年4月,执法人员对该网吧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网吧正接纳一名未成年人上网,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罚款元、停业整顿5天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凯里市龙某某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年6月,执法人员在开展电商平台检查时发现,龙某某在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某网购平台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执法部门对其处以罚款元的行政罚款。

案例六

榕江县某书店发行非法出版物案。

年7月,执法人员对该书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货架上正在售卖的《暑假作业》系列、《口算心算》、《笔顺偏旁描红》、《拼音描红》等为非法出版物。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法部门对该书店作出没收非法出版物本和违法所得、罚款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贵州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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