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有效治理机动车违法停放、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广大群众顺心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在我县县城区、杨柳塘镇、马号镇部分道路,建设了第二批次机动车交通违法自动抓拍设备,决定于年5月16日零时正式启用。现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批次机动车交通违法自动抓拍设备监控路段
县城区、郊区、景区的杉木河路、环城西路、南官营社区、飞凤社区、迎宾大道、正街、沙坪路段、云台山快速通道等交通要道及消防通道,设置38套自动抓拍设备;
杨柳塘镇辖区的凯施线、白响线等主要道路,设置5套自动抓拍设备;
马号镇辖区的镇台线、马六线等主要道路,设置6个套自动抓拍设备。
二、抓拍的违法行为
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违法变道和掉头、违反规定停车、逆向行驶、压线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启用时间
自年5月16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机动车交通违法自动抓拍设备可以全天候自动巡查、监控,所抓拍的违法信息数据将自动写入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挥系统。敬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充分保障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通行权益,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文明、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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